怀柔区渤海镇推行党员公约约束农村党员
文章来源:怀柔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19
今年初,怀柔区渤海镇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在全镇各村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党员公约》活动。渤海所村作为该项活动的试点,先行制订《党员公约》,在全村党员群众中推行。
公约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各村特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由各村党组织在征求党员意见建议并进行梳理总结完善后自行制定。制定《党员公约》后,镇里将进行再次审核,确保《党员公约》内容不与宪法、法律、法规、党章相违背,不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等载体,创新在法律涉及不到,道德约束不住的管理领域,真正达到规范和约束党员的目的,引导党员自觉参与和支持镇村工作。
全镇21个村制定的《党员公约》既有“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服从组织安排、配合镇里工作”等共性条约,也有各村结合本村地域特色、村规民俗等环境实际制定的特性条约。比如:北沟村制定了“自觉提升个人素质,定期开展学习从严要求不放松”;洞台村制定了“执行村域规划抓环境,门前三包做典范”;龙泉村制定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带头做到婚丧嫁娶严禁大操大办”。
同时,公约上还明确规定“如出现违反党员公约的行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处理。”此外各村还将成立村级监管小组,坚决制止党员违反公约行为。对于监督小组未能制止的党员,镇纪委将组织干部与其谈话,限期整改,对连续评议3次不合格党员和未能整改的,按照党内处分流程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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