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制定实施党(工)委党组建设意见
文章来源:西城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31
西城区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着眼区情实际,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直属党(工)委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人民团体党组建设的意见》,对党(工)委、党组的主要职责、工作原则、主要工作内容、委员和成员的配备原则等作出全面规范,对工作的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两个意见的制定实施是西城区首次为党(工)委和党组“定规立矩”。
一是着眼“全方位”,完善制度规范,不留死角
区划调整以来,区委将党(工)委、党组的设置纳入全区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在行政隶属、业务归属相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职能,积极稳妥、科学合理地推进党(工)委、党组的调整设置工作,目前,全区设立了26个党(工)委。全区机关单位共设立局级党组3个,处级党组54个。为了规范党(工)委、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充分研究全区党的建设情况,梳理整合以往党(工)委、党组工作规则、主要职责、议事规则等制度建设情况基础上,制定了上述两个意见,形成了涵盖党(工)委和党组建设的一整套工作制度规范。
二、着眼“规范性”,明确职责要求,便于操作
区划调整以来,鉴于新任职的书记比较多,在制定两个意见时,坚持做到凡能明确的尽量明确了,能细化的尽量细化了。如,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分别明确了7条党(工)委和党组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坚持党(工)委和党组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等4项工作原则。从思想理论武装、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几个方面细化了6大项党(工)委和党组的主要工作内容。以此进一步规范党(工)委、党组书记和成员的行为,使党(工)委和党组的行为边界更为清晰、权利责任更加明确,有利于其在开展活动时“有规可依”,提高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了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着眼“高标准”,重视班子配备,示范引领
充分认识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落实者,抓好党(工)委、党组建设必须抓好党(工)委和党组书记、副书记及其成员的配备。在两个意见中专门阐述了党(工)委委员和党组成员的配备原则,其中重点对拟任书记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了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任,重点从驾驭全局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能力、群众威信、党务工作经验等方面做了要求,目的是要选优配强书记。尤其对党组成员配备原则进行了细化,规定党组书记一般由行政正职兼任,单设党组副书记的,一般由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党务及干部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行政副职兼任。以此协调处理好党政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的担起管党治党责任。
四、着眼“多维度”,严格考核标准,促进工作
为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两个意见还专门对党(工)委和党组工作的考核进行了严格规定。明确规定要将党(工)委、党组履行职责和书记、副书记等发挥作用情况,纳入全区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重要内容。要把抓党建、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效作为对党(工)委、党组特别是书记的考核重点,科学设置各项考核测评指标,同时规定对其它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也要加大党建工作方面的权重。注重多维度考核,提出要将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有机结合,借鉴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职责离任检查、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等结果,定期分析各党(工)委、党组以及委员履职情况,切实考准考实党员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此外,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选配班子、教育培训、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硬指标挂钩,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