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推行“三个四”工作法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带妇建工作
文章来源:延庆县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0
延庆县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大党建”理念,积极推行“三个四”党建带妇建工作法,切实为妇联工作提供保障,凝聚党群共建力量。
一、坚持“四个同步”,推动党建妇建同频共振。把妇建工作纳入全县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并在工作实践中遵循“四个同步”的基本原则。一是同步规划。把妇建工作列入《意见》84项任务分解方案之中,纳入党建整体规划,在年初党建领导小组工作会上一同研究部署。二是同步实施。通过党组织活动阵地与妇联组织活动阵地同步建、党员教育与妇女教育同步搞等形式,促进党建妇建在共同推进中规范提升。三是同步检查。由组织、宣传、纪检、工青妇等部门共同组成督查组,按照《延庆县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要求,同步开展督促检查。四是同步考核。把妇建的目标纳入《延庆县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管理范畴,占党建百分制考核的3%。
二、突出“四个重点”,确保党建带妇建工作有抓手。坚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在大局中思考和推进妇建工作,突出抓好“四个”重点任务。一是带思想。把指导妇联加强思想建设摆在首位,通过采取党组织帮助妇联组织、党组织书记帮助妇联干部等措施,引导广大女干部加强思想道德、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思想教育。二是带组织。着眼解决基层组织难以覆盖全体妇女、基层工作难以满足妇女群众需求等问题,建立“妇联组织+妇女之家+妇女小组”的组织网络,不断扩大妇联组织覆盖面。三是带队伍。把妇女干部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着力增强妇女干部的组织动员、宣传引导、协调服务、依法维权、团结创新等能力。关心女干部成长,建立妇联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四是带作风。指导帮助妇联组织查找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解决,推动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办好事。
三、建立“四项机制”,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明确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带妇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名分管妇女工作的责任人抓具体工作。党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坚持“妇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列席旁听机制。各级党委在研究中心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议题时安排工、青、妇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为群团组织搭建参政议政平台。三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将妇联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各单位财政预算,保障市、县专项经费的有效落实,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持续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四是建立调查研究机制。把妇建工作列入全县党建研究立项课题,围绕党建带妇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把握规律、破解难题、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