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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加强基层党建经费保障体系建设 保障基层党组织有效履职

文章来源:朝阳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9

针对当前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总体保障水平低、使用范围不统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朝阳区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的办法》,探索把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区级财政的基本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经费保障力度,促进资金和资源向基层倾斜。

一是提高经费的保障标准,解决好给多少的问题。实施分类核定。按照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原则,以社区、村、“两新”组织、机关企事业、商务楼宇、人才职介律协、创新项目等七类党组织和项目为核拨类型,将所有基层党组织纳入保障范围,保证党组织有效履行职能。增设基本党建经费。社区、村级党组织分别按6万元和2.5万元核定,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党员数量、驻区社会单位数量、外来人口数量等因素予以适当增加,最多的社区可达36万元,改变了以往只以党员数作为核算经费的标准,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提高总体经费标准。经重新核定后,2015年区级财政直接投入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总额为5100万元,较2014年(2110万元)提高了142%,经费标准从平均每名党员210元/年提高到310元/年,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二是抓好经费的拨付和使用,解决好怎么花的问题。细化拨付流程。每年9月,区委各主管工委将根据上一年度党内统计数据和实际情况对第二年每个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经费进行测算,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区财政局根据审核数据将经费纳入相关工委和单位年度预算中;区委组织部还将按照党员人均15/年的标准,从区管党费中拨付资金补充财政经费。明确使用范围。明确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为培训教育、表彰奖励、关心关爱、组织活动、党建研究、党建项目、阵地建设、开展服务、以及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事项等九类范围,杜绝不合理支出,确保经费使用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解决好怎么管的问题。实施专款专用。要求各单位在合理细化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使用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确保经费合理有效使用。明确责任义务。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指派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同时,规定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留存经费比例不得超过30%,保证基层足额使用和有效支配党建经费。拓宽监督渠道。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党员大会通报,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要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报告,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及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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