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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建立“两谈三定三公示”机制,严格用好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西城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6-06-23

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在指导基层党组织使用管理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过程中,按照“着眼群众需求、扩大民主范围、积极改善民生”的原则,建立“两谈三定三公示”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服务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管理、任务完成验收等环节,确保社区党组织真正把上级下拨的专项服务经费用在居民群众的“心坎上”,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两谈”:在确实服务项目前,社区要召开“服务项目恳谈会”和“多方意见听证会”,由社区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入户逐人与居民群众进行座谈,了解现实需求,听取意见建议,扩大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的“受众面”;由社区党委班子向街道挂钩领导、群众代表、党员代表通报居民群众意见,听取各方面建议,确保实施的服务项目真正成为群众关心关注的实事好事。另外,街道为保证专项经费专项使用,为社区确定服务项目时设定“杠杠”、划定“框框”,要求经费主要用于社区党建服务品牌、社区党员服务团队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和社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不得用于社区办公开支、人员经费、政府已有资金安排的社区建设和服务项目、办公用品和场所建设等,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确定服务群众项目的针对性和惠民性。

“三定”:在落实确定社区服务群众项目时,严格按照“社区党员代表会议确定方案、社区党委会研究决定、街道领导小组审定把关”的步骤进行。首先,在认真听取综合社区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社区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初步确定本社区的服务群众项目,并指定专人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其次,社区党委根据初步确定的项目和实施方案,专题召开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围绕项目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过程的跟踪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讨论,决定明确各类具体保障措施。第三,街道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领导小组接到社区上报的具体实施方案后,专题组织召开由街道挂钩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列席的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项目内容、受益群众、经费预算、项目监管等内容进行审定把关,提出合理化把关意见及时反馈社区,有效优化服务项目内容,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公示”:社区在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推进过程中,严格落实书面、会议、专题公示要求,保证党员群众对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书面公示。社区定期通过公示栏,书面向居民群众公示服务项目执行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群众的监督。二是会议公示。社区在服务群众项目建成后,召开专题会将服务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向社区党员和社区群众代表通报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民主评议。三是述职公示。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年底党建工作述职时,专门汇报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通过坚持“三公示”,有力地保证了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的推进和实施,两年来街道25个社区共立项、推进和实施服务群众项目 54个,其中便民服务17个、治安管理13个、文体服务22个、为老服务2个,受益党员群众6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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