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三议一审一考核”细化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使用
文章来源:房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31
为进一步细化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使用,房山区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办法》,采取“三议一审一考核”的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公开公正。
三议:即,党员群众提议。每年年初,村、社区党组织采取走访入户、张贴公告、座谈交流等形式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确定年度拟实施项目。“两委”联席会商议。村、社区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结合公益事业补助金等其他资金安排情况,就服务经费使用计划和年度拟实施项目进行研讨,并填写《项目申报表》。党员大会决议。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将服务经费使用计划提请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将讨论通过的《项目申报表》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
一审:即,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部门对各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项目申报表》进行审核,并提交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审批。经审批通过后的项目,乡镇(街道)要及时将服务经费拨付村、社区党组织,并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实施,帮助村、社区党组织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考核:即,每年年底,按照“完成一个、审计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由乡镇(街道)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的评价考核,听取项目所在村、社区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再为该村、社区批准相同项目,并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