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日历

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9

7月18日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基本内容包括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等。

上一篇: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自然科学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批示报告》

下一篇: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在河北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着重讨论土改和整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