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组工动态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党建工作

丰台区探索建立“金融副村长”机制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丰台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05-07

按照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关于探索组织资源带动各方面资源下沉乡村振兴一线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强村富民相关要求,丰台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积极探索“党建+金融”,创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由区委统筹,强化属地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在驻区金融机构中选派骨干力量到56个行政村和14个已撤村集体经济组织担任“金融副村长”,以金融服务推动乡村振兴。

一是深化党建共建机制,“金融副村长”的派出金融机构纳入各村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强化村企支部共建,以党建引领合作、促村企协同发展。

二是建立资源保障、走访联络、考核激励、培训交流等机制,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风险防范,推动“金融副村长”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是综合各村城市化进程、村集体经济发展、村民金融需求等因素,坚持双向选择、全域覆盖、从严选拔的基本原则、协助指导解决“三农”贷款难题、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供便民金融服务、助推村级金融人才培养。

上一篇:门头沟区永定镇党委成立“一核多元”大党委 探索解决村居并行社区治理历史遗留问题

下一篇:怀柔区渤海镇以高质量党建助推镇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