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强化“三个坚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文章来源: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7
近年来,石景山区始终把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摆在重要位置,始终将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重要基础,作为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针对干部考核工作“考什么、如何考、怎么用”的问题,通过强化“三个坚持”进一步完善新时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实绩,解决“考什么”的问题。按照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科学设计考核评价环节,充实完善考核内容,将好干部标准纳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各个环节;按照于法周延、简便易行的要求,明确各环节考核评价重点和具体考核指标,对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推动科学发展、发挥职能作用、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领导班子科学运行等情况,对领导干部主要考核评价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维护班子团结、遵守党纪法规等情况;按照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要求,严格规范综合考核评价方式方法,根据不同环节的考察结果、不同考察积累的情况、领导干部的一贯表现和不同部门特点及工作环境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
二是坚持群众公认、综合评价,解决“如何考”的问题。一方面在考核程序上充分发扬民主,合理确定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和个别谈话参加人员范围。在民主测评环节,注重加强人员范围的广度,除要求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应当参加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单位人数少于50人的,要全体在职人员参加。在民意调查环节,注重加强人员范围的深度,将本单位工作服务对象,业务相关部门,关联度、知情度比较高的“两代表一委员”等均列入参加范围。在个别谈话环节,更加注重人员范围的准度,明确本单位处级以上干部,考核对象分管科室负责人,本单位负责党务、纪检、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考核对象本人100%参加谈话。另一方面,积极整合考核资源。将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优缺点和群众公认度。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意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相互补充印证,评价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和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历史情况与现实情况联系分析,评价领导班子的能力水平和领导干部的发展潜力。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考用结合,解决“怎么用”的问题。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紧密联系起来,以事实为依据,凭实绩用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根据考核情况,对实绩突出的干部,探索建立干部实绩档案,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作需要适当给予优先考虑。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差,工作实绩排名靠后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相关制度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同时,完善考核结果反馈制度,通过领导约谈、集体点评、个别反馈等形式,适度扩大考核结果公开,既注意保护干部的积极性,又要给干部传递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