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强化制度建设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海淀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9-14
海淀区坚持党建引领,结合区情定位,通过理清理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不断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筑牢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
建立定期会议研究制度。区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研究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区委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各系统、各街镇党(工)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系统、各街镇“两新”党建工作联席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研究本系统、本领域相关党建工作。
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区委常委会成员带头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联系点,每名区委常委建立1个非公有制企业和1个社会组党建工作联系点,其他区级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具体分工建立1个非公有制企业或1个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各系统、街镇党(工)委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建立1个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各相关系统、街镇党(工)委组织部(科)以及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相关科室联系5家本系统、本地区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到联系点调研党建工作2次,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培育典型相结合,把每个联系点都建成本领域的党建工作示范点。
建立党员信息协同共享“三个同步”机制。对于非公有制企业:由工商海淀分局负责在非公有制企业注册时,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在企业自主填写信用信息年度报告时,同步采集党建信息;区地税局和区社保中心在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时,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同时,每半年向区委相关部门共享有党员企业变更信息,并要求各工商所、税务所同步每半年向属地街镇共享有党员企业变更信息。对于社会组织:区民政局牵头,会同教育、卫生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党员员工信息,并定期向党建工作部门提供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由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和区民政局牵头,探索为已成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设立“党建协同发展办事窗口”,力争通过系列实际举措,变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被动组建党组织为主动组建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