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山东庄镇建立农村党员公约制度激活党员“初心”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平谷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05-29
平谷区山东庄镇以桃棚村为试点,建立农村党员公约制度,结合农村党员实际,制定《“十做十不做”农村党员公约》,树立合格党员的标尺,划定不合格党员的底线,唤醒党性意识,激活入党“初心”。
上下联动,贴近实际定公约。根据“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标准,及市、区提出的合格党员的要求,以村党组织为主体,充分征求广大农村党员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员的集体智慧,设定符合镇域实际的合格党员标准,制定本村符合农村实际的《“十做十不做”农村党员公约》,既有“做”的标准,又有“不做”的基准和底线。
亮身份明承诺,农村党员签公约。召开党员大会,每个党员当场在《党员公约》上签字承诺。对《农村党员公约》内容及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和宣传,使广大党员搞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党员亮明身份,制作党员家庭标牌,把党员的守纪意识外化为自觉行为,增强每一名党员的先锋意识,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活动实效。村党组织以“亮明身份、公开承诺、示范带头、接受监督”为主要内容,根据党员特点和工作实际,围绕“守公约,践承诺”开展系列活动,引导党员从本职工作做起,从具体小事做起,让身边群众感受党员的新变化。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全民大扫除活动,涌现除了一批党员示范典型,党员的先锋形象得到有效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