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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海淀区委卫生健康工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健全选用育管工作链条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海淀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9-03

海淀区委卫生健康工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健全干部选用育管工作链条,有效地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提高“选”的质量。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职数配备干部。按照《干部选用工作条例》《海淀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规定,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纪检审查、集体研究、工委票决、任前谈话等程序要求,把政治素质好、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将平时考核与集中研判、专项调研相结合,对全系统基层领导班子情况进行调研,打破“不提拔不考察,不出事不谈话”的思维定式。

明确“用”的导向。将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坚持党管干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积极组织各事业单位组工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提高干部选用工作专业水平。将疫情期间的表现情况作为一项重点考察内容,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担当作为、甘于奉献、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大胆使用。

突出“育”的水平。举办所属支部书记、系统中层干部、公务员、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专题培训,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党性教育、管理知识、法制意识、廉政意识等方面培训。疫情期间,选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轮换担任集中医学观察中心负责人,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干部,选派干部挂职交流、对口支援偏远地区和基层医疗机构,加大对援藏干部的培养使用。

强化“管”的效果。通过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实绩考核和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量化问责问廉问效,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落实市委巡视海淀反馈意见为契机,制定20项监督管理措施。坚持干部任前谈话机制,对新调整提任的干部全部开展任前谈话,切实打好廉政预防针。关心干部身心健康,坚持实施健康体检、困难帮扶等措施,解决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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