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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延庆区“四个突出”加强和改进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延庆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11-14

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发挥激励引导作用,近日延庆区制定了《北京市延庆区处级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坚持“四个突出”,加强和改进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

一、突出重点任务。把党建和绩效中的重点任务部分纳入“重点任务”专项内容,占考核权重的30%,引导各单位向重点任务聚焦发力。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针对生态涵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两山”实践基地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城乡环境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国家健康促进区、新时代街道工作等重点任务。细化分解为核心指标,确保指标量化、可操作,使各乡镇、街道方向明确、目标清晰。

二、突出考核分类。注重区分不同地域、不同领域客观实际,体现不同部门、不同类型工作特点,被考核对象按照乡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含双管单位)、党群单位、经济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等四种类型,分类确定考核指标,增强考核针对性。对乡镇街道侧重考核基层政权建设、区域发展与稳定、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任务落实、服务群众能力水平等方面内容;对行政事业单位侧重考核履职、管理、服务、协同等方面内容。

三、突出结果运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化考用结合。分档计分,拉开档次。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获得荣誉、奖励的给予加分;对受到批评、处理的给予扣分;将党建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比对,党建与绩效融合度不高的,相应扣分;将本年度排名与上年度排名进行比对,排名进步的给予加分,退步的相应扣分。此外,把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出细化规定,树立正确导向。

四、突出精简减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与党建考核工作的融合,精简指标项目,将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将党建考核结果中的相关项目分值直接运用于全面从严治党考核,避免重复、多头考核。整合资源,精简考核形式,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等有关部门,整合规范、妥善安排各项考核,在确保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切实推动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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