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三项措施畅通干部“下”的渠道
文章来源:房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25
房山区综合采取完善考核体系、加强审查核实和深入谈心谈话,打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部选拔任用大环境。
一是完善考核体系。修订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加大对党建和依法行政的考核力度,推动考核方式多元化。研究制定处级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办法,编制处级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手册,从“日、月、季、年”四个层面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二是加强审查核实。认真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将抽查核实作为干部“上”的前置条件和“下”的重要依据。严格档案任前审核,对材料不齐的不予接收、信息不准的不准上会、不符合规定的不启动调整程序。
三是深入谈心谈话。实行组织部长谈心谈话制度,在考察必谈、调整必谈、履新必谈、到龄必谈、信访必谈的基础上,增加家庭必谈和健康必谈,特别是针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即将调整的,反复多次进行谈话,帮助他们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争取对组织调整决定的理解,鼓励其在新岗位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