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出台《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制度的意见》
文章来源: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9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坚决破除“四唯”,树立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良好导向,石景山区积极探索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和实践,于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制度的意见(试行)》。通过建立实绩档案制度,进一步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实绩档案“记什么”,坚持正面记录与负面记录相结合。在记录对象上,实绩档案面向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以及其他表现突出的正科级干部进行建档,实行“一个班子一部档案”、“一名干部一部档案”。在入档内容上,避免大而全,重点记“两头”,即:突出表现业绩和主要问题不足。对于领导班子,重点记录年度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突出政绩、班子运行及团结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等。对于干部,重点记录政治表现、突出业绩(包括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突出能力、奖惩情况、廉政情况、主要不足、群众口碑、性格及特长等。
实绩档案“如何记”,坚持专项记录与平时记录相结合。在专项记录方面,聚焦全区中心工作、重大改革和急难险重任务,一方面,组织部门采取重点工作跟进、参与重要任务督查和人大政协调研咨询活动等形式,专项了解、记录领导班子和干部在重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另一方面,在工作任务结束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领导班子经集体研究也可以上报实绩入档意见。在平时记录方面,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按季度分工联系领导班子,采取日常走访了解、经常性谈心谈话、广泛听取评价意见等形式,充分整合纪检、审计、信访以及干部工作特约监督员等各渠道资源,了解、记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贯表现。每年年中、年末集中开展一次平时工作实绩报送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意见。同时,严格把关入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实绩记录与推荐考察、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有机融合、相互印证。实行实绩档案记录工作责任制,明确相关工作责任人。
实绩档案“怎么用”,坚持正淘汰、防止逆淘汰。定期对档案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提炼要点、寻求规律、发现问题,将实绩档案记载信息作为区委奖优惩劣、选贤任能和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档案记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大力储备培养、评先评优、提拔使用;对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通过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及时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对实绩较差、群众意见较大、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通过奖惩并举,在全区树立“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良好导向,不断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上一篇:顺义区改进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