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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石景山区建立干部工作特约监督员队伍

文章来源: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8

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背景下,为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工作,丰富监督手段,延伸监督“触角”,完善监督网络,石景山区探索建立了干部工作特约监督员队伍,减少工作中的“真空地带”和“盲区”,不断提升干部监督工作效能。

明确标准,从严选拔。明确特约监督员应具备四项基本条件,即政治素质好,党性意识强,坚持原则,严守纪律;熟悉干部工作,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能力;群众基础好,公道正派,敢于直言,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在综合分析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挑选、征求本人意见等环节,从退居二线的区管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中挑选了21人作为首批特约监督员。考虑到示范效果和明年区县换届等因素,规定首批特约监督员聘期为1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意见,决定是否续聘。918日,区委组织部召开了干部工作特约监督员座谈会,向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书,明确了工作要求,标志着特约监督员队伍正式组建。

明确职责,聚焦关键。一方面,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对照中央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区委提出的“十要十不准”要求,重点监督三类人:即特约监督员所在领域、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法、执纪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处级后备干部;党政正职干部。重点了解监督对象的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廉政情况以及群众口碑。另一方面,突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等文件,重点监督四方面:即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情况;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情况;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重点查找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建立制度,保障实效。一是建立半年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干部工作情况和特约监督员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干部问题,开通信息“直通车”,特约监督员有权第一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直接报告,区委组织部视情况作出处置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特约监督员。三是建立日常沟通制度。区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特约监督员的日常联系服务工作,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情况和便利,同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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