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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房山区实行干部“痕迹管理”全面考准考实干部

文章来源:房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8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大力整顿“为官不为”现象,房山区制定出台了《处级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办法》,并编制了《处级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手册》,通过“日考勤”、“月考绩”、“季考评”、“年考核”,着力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痕迹管理”档案。目前,《办法》已开始试行,试行对象为全区政府工作部门处级副职领导干部。

“日考勤”。由单位党委(党组)责专门同志负责记录,在《手册》指定位置填写考勤表,包括出勤、病事假、值加班情况。

“月考绩”。要求干部本人每月撰写800字左右的月度工作总结,并记录在《手册》指定位置,内容主要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未完成工作及原因分析、亮点特色工作等方面。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按月评价后,将《手册》返回干部本人。同时,按月在本单位公示考核对象上月考勤及总结材料,公示期为一周时间。

“季考评”。由单位主要领导就考核对象季度工作表现,给予100字左右的评语,并进行“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的评级,其中,“优秀”等次按照不超过单位考核对象60%的比例进行从严把握。在此基础上,对干部开展“德”的反向测评,由单位主要领导在《手册》指定位置如实记录干部在学习、工作、生活三个方面“德”的情况。

“年考核”。要求各单位年底将《手册》交至区委组织部,将《手册》记录的干部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参考。对未按期上报《手册》的单位,以及《手册》内容填报不实的考核对象,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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