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出台《清退疏解低端产业工作廉洁自律规定》
文章来源:房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21
房山区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工作与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相结合,针对在清退疏解低端产业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出台《清退疏解低端产业工作廉洁自律规定》,提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和职务上的影响充当中间人、联系人,阻碍低端产业清退疏解。严禁违反规定干预、插手低端产业清退和疏解工作”等八个方面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查处,属部门或单位责任的,启动问责机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属个人责任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一篇:门头沟区召开干部教育和人才工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