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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丰台区“从严从实”深化干部制度落实

文章来源:丰台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26

丰台区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从严从实”要求,深化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确定的“干部选任制度体系”,重点抓好制度衔接、学习宣传和责任落实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责任。

一是制度衔接注重“覆盖”。坚持以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把制度建设覆盖到干部选任、实践锻炼以及谈心谈话等干部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让制度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围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了“1+6制度”,即以《丰台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为统领,配套出台《选拔任用酝酿办法》、《民主推荐实施办法》、《考察办法》等6项制度,细化了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形成了符合丰台实际的干部选任制度体系。围绕加强干部实践锻炼,制定出台了《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和《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基层导向,完善了干部交流激励机制业。围绕加强干部关心关爱和教育管理,修订完善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心谈话范围、次数、内容等,畅通与基层干部的联系渠道,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是制度宣传注重“实效”。制度下发后,在全区进行全面部署,区委理论中心组围绕“十项制度”进行了安排学习,深入开展轮训,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制度内涵,把学习宣传“十项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并将“十项制度”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并纳入处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青年人才培训班等主体班教学计划,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普通干部了解”。在此基础上,对照“十项制度”,组织全区处级领导干部及组工干部开展讨论,逐章逐条逐款进行集中学习,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把制度的有关要求落地、落实,也让基层单位借鉴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做好科级干部选任工作。

三是制度落实注重“实绩”。构建三级责任平台,明确目标定责,在制度落实方面始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严格落实区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党(工)委、党组书记和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副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的职责,明确了在制度落实和贯彻执行当中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党组织及“一把手”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充分研读制度执行和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报区委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健全工作考评制度,将制度执行情况和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项目,严格进行考核问责。在全区处级班子考核基础上,对处级班子、主要领导就制度落实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年底由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专项述职,接受党员群众代表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处级班子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考核奖励依据,对制度落实到位、贯彻执行坚决的,给予优秀奖励,对思想不重视、抓制度落实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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