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组工动态 > 干部工作 > 正文
干部工作

通州区从严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

文章来源:通州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7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通州区严格按照“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查尽查”的要求,确保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

明确范围,做到应备尽备。一是下发《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的紧急通知》,明确在职区级、处级领导干部,区属企业正副职,各单位财务、机密等四类人员为需要登记备案人员,并首次将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登记备案人员。二是向各单位发放《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印章后统一上交,由区委组织部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三是当登记备案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主管部门等情况发生变化时,由相关人员所在单位向区委组织部报告进行及时变更,做到动态管理、一个不漏,从源头上守住“门”。

集中保管,做到应交尽交。一方面,将处级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列为各单位向区委报告的重要事项,重点规定新任副处级干部,应在宣布后10日内,将相关证件交区委组织部保管并进行备案。另一方面,要求各单位建立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和内部审批制度,做到“专人、专机、专柜、专簿”管理。即各单位安排1名组织人事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使用单独的电脑和登记簿对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持有证件情况进行管理,并在专门的保密柜中存放证件,做到一个不少,坚决扎紧“篱笆”。

落实责任,做到应查尽查。一是利用每年开展的处级单位“一报告两评议”、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对各单位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对违反规定,存在拒不上交、违规办理、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情况的,由区委组织部及时进行约谈相关人员,要求当面说明情况,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组织处理。三是对管理审批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及时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由区委组织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做到一个不放,从纪律上堵住“口子”。

今年以来,已对全区90余家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式检查,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一起违规违纪问题。

上一篇:怀柔区推行精细化管理 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下一篇:北京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