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组工动态 > 干部工作 > 正文
干部工作

顺义区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突出“宽、严、活”

文章来源:顺义组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9

宽覆盖。一是扩大备案范围。在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对全区处级及以上干部、密码干部进行登记备案的基础上,主动将各单位科级财务负责人、区属企业中层领导干部、法检两院科级及以下人员共计1838人纳入备案范围。二是全面核对数据。按照“应备尽备”的要求,对照全区干部名册逐一进行核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三是集中保管证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科学划分因私证件管理单位,区委组织部负责集中保管处级及以上干部的因私证件,区人力社保局负责集中保管科级干部因私证件,区国资委负责集中保管区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因私证件,明确责任主体,提高监管效率。

严审批。一是严明审批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除8种特殊情况外,其它申请不予批准,为审批工作提供了具体遵循。二是严格履行程序。按照市区两级文件规定,严格履行向主管领导书面请假、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递交书面申请、政治审查及廉洁自律审查、审批备案的程序,任何环节不得缺失,否则不予审批。三是严肃主体责任。明确了派出单位对出国(境)人员审批的第一责任,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严格审查,从源头做好出国(境)人员监督工作。

活机制。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纪检、公安、外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做好防范领导干部外逃有关工作,发现有领导干部外逃或涉嫌外逃的,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二是融合两项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与因私出国(境)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干部的监督作用,通过两项工作相互比对,发现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存在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相关处理。三是完善专项行动机制。在进行日常监管的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相关工作,对发现的违规办理、持有证件、违规出国(境)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上一篇:海淀区着眼换届加强镇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和优化配备

下一篇:东城区2015年第二期副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举行结业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