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区奏响民主集中“三部曲”,规范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文章来源: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1
为全面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切实将干部选准用好,石景山区委提出干部工作要奏响“发扬民主、充分民主、正确集中”的民主集中“三部曲”,并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设计了操作流程图,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树立良好导向,倡导“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区委突出“党管干部”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精心设计了“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履行程序”等五部分15个环节的工作流程,通过科学合理的流程设计,将注重实绩的要求落到实处。在流程中明确规定,要综合考虑干部的一贯表现、群众口碑、领导班子意见以及实绩档案等进行整体评价,着力破除“四唯”影响,切实将那些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提拔使用起来,在全区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平时的良好导向,做到“决不让好干部吃亏”。
细化动议环节,实行“四次沟通、两次汇报”。第一次沟通,即当岗位出现空缺时,视不同情况,首先听取相关区领导和有关单位意见;第一次汇报,即根据听取意见情况,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实绩档案信息等,组织部提出干部调整初步意向,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后,形成沟通酝酿方案;第二次沟通,即区委主要领导就沟通酝酿方案听取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意见;第二次汇报,即根据听取意见情况,组织部调整建议方案,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提请区委专题酝酿会审议;第三次沟通,即区委专题酝酿会沟通,参会领导逐一发表意见,区委主要领导坚持末位发言,形成人事安排方案;第四次沟通,即视具体情况,向相关区领导和相关单位反馈情况,形成广泛共识。通过“四次沟通两次汇报”,防止民主与集中倒置。
从严把好关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一是坚持对拟提拔任用或转任重要岗位人选,严格实行档案和个人事项报告“两项预审”。二是将公示前置到“组织考察”环节,对有问题没搞清的,一律不提请常委会审议;对查实存在问题影响任用的,一律停止选任程序。三是在组织考察环节增设法律法规和廉政知识测试,进一步强化干部依法从政、廉洁从政意识。四是针对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正职和法检系统考察对象,增设向区人大、区政协相关工作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了解情况环节,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把好选人用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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