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开展专项治理多维打击“庸懒散”
文章来源:通州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16
为进一步探索破解“为官不为”问题,通州区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庸懒散”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意见》,通过“画像定靶、细分问题、部门联动、建章立制”四项举措,多维打击“庸懒散”。
画像定靶,“精确打击”。明确治理对象为存在“庸懒散”行为的区属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全区后备干部。以问题为导向对“庸懒散”行为“画像定靶”。将“庸”界定为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现象。“懒”界定为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工作推进中,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等现象。“散”界定为自由散漫,擅离职守,外出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程序等现象。
细分问题,“分类打击”。根据干部“庸懒散”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三类问题进行处理。第一类,对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但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时,采取提醒、函询等方式进行处理。第二类,对干部存在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问题,已形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尚未清醒认识到时,采取批评教育、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处理。第三类,对干部存在传染性、危害性强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已形成恶劣影响,或引起连锁反应,已造成严重后果时,采取诫勉、职务调整等方式进行处理。通过分类施策,有效增强治理“庸懒散”行为的针对性。
部门联动,“联合打击”。一是建立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牵头,成员单位由区审计局、信访办、法制办、两办督查等11个职能部门组成,并将区卫计委、创城办、文化旅游区管委会、潞城镇等重点工作责任单位一并纳入。二是建立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每季度收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推进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分析查找存在的“庸懒散”行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由区委组织部部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每季度或遇重大、突发问题时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问题、提出意见。
建章立制,“持续打击”。建立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机制。由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防止一阵风、走形式。建立《干部专项考核制度》和《近距离考察干部工作制度》。通过定期访谈、跟踪了解、谈心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近距离”、“贴近式”地了解领导干部在全区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推进过程中的现实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年度考核、教育培训、评先评优和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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