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委建立“三三管理机制”切实强化干部培训项目统筹管理
文章来源:门头沟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16
为进一步统筹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资源,规范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审批与管理,门头沟区在建立党建大培训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的办法(试行)》,通过建立“三三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的统筹管理。
明确三级职责、细化分工,突出项目管理的整体性。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进一步明确区级相关部门、各系统、各基层单位的具体职责,强化统筹指导,把握宏观方向,促进有效的培训项目和资金充分发挥好作用。一是在区级层面,明确了区委组织部重点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年度培训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提出全区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初步计划,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项目开展情况等;区财政局作为培训经费的审核监管部门,重点负责审核各单位培训项目经费预算,监督检查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二是在系统层面,明确了各系统重点负责对本系统内各单位申报的培训项目进行初审,及时了解本系统各单位主办的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指导督促等工作。三是在基层单位层面,明确了各培训主办单位重点负责制定培训项目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所属系统,并按照区干教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年度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培训,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和所属系统汇报培训项目的进展情况等。
坚持三层审核、严格把关,突出项目管理的针对性。每年9月初,各基层单位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需要,科学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开展培训项目申报。在此基础上,建立“各系统初审,区委组织部、财政局、人力社保局三方会审,干教工作领导小组终审”的三层审核体系,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的针对性。一是系统初审。由各系统根据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实际需要,对各单位上报培训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优先性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审意见。二是“三方”会审。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各系统初审意见,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系统召开评审会,结合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际需要,对各系统上报的培训项目进行会审,初步确定年度培训项目。三是领导小组终审。每年年底,区委召开专题干教领导小组会,对经“三方”会审的年度培训项目计划进行统一审核;经审定后,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制定下发年度培训计划、区财政局负责将培训项目经费纳入各主办单位年度预算;对于区干教领导小组审核未通过或者没有申报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培训经费。
明确三类标准,分类管理,突出项目管理的实效性。对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区级培训项目,根据与中心工作结合的紧密度和培训规模,分为示范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各系统和主办单位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的实效性。一是将涉及全区中心任务或重点工作的培训项目作为示范项目,由区委组织部或主办单位执行教学计划生成机制,区委组织部负责全面掌握培训情况。二是将涉及各系统、各单位中心任务、重点工作的培训项目或每期参训人员在100人以上且学制在2天以上的培训项目或经费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培训项目作为重点项目,由match各系统或主办单位执行教学计划生成机制,各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三是将除示范项目、重点项目外其他的培训项目作为一般项目,由各培训主办单位执行教学计划生成机制,自行进行管理。同时,重点围绕训前、训中、训后三个关键环节,从实施计划、培训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并通过课程评价、满意度测评等评估手段,有效提升了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2015年,全区共统筹260期培训项目,截止目前已培训各类党员干部18659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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