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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延庆县将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作为干部选任前置条件

文章来源:延庆县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6

延庆县出台专项制度,将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作为领导干部选任前置条件,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使选出的领导干部成为全县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

一是明确测试对象。针对拟提拔担任正、副处级职务人员,参加处级后备干部选拔人员,拟提拔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

二是明确测试内容。测试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为主,主要包括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北京市有关领导干部从政从业规定三个方面,具体涵盖《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等33项规定。

三是明确测试时间竞争性选拔干部和集中或个别提拔干部时,处级测试安排在组织考察后县委常委会讨论前进行;科级测试安排在试用期内进行,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在遴选处级后备干部时,测试安排在面试之后进行。

四是明确测试程序测试实行随机抽题、闭卷测试方式进行。首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分别向参考人员发出通知。然后县委组织部负责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测试题进行测试。试卷成绩由计算机根据标准答案当场给出。测试时间为90分钟。

五是强化结果运用。对拟提拔担任正、副处级职务和参加处级后备干部选拔人员测试成绩合格,按规定程序予以任用和列为处级后备干部,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暂不任用和不列为处级后备干部;对拟提拔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测试成绩合格,按规定程序予以任用,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试用期考察被评定为不称职,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免去试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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