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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四审一规范”强化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

文章来源:密云县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7

 

密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联审办公室,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化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规范程序,明确工作流程。结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工作实际,县委组织部与县人力社保局联合制定《密云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过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廉政知识测试、审核、正式任职等八个程序,着重从操作层面对科级干部选任的详细步骤和做法进行明确,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更规范、更清晰,为加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提供了依据。

四审把关,突出监督重点。一是预审。要求各单位严格依照《密云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就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初步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就拟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人选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实施。二是初审。在各单位科级干部选拔工作结束后,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党委(党组)会议纪要、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公示情况、县编办出具的核编通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知识测试成绩等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重点对编制、职数、资格、条件、选拔任用程序进行审核。三是联审。县委组织部牵头,与县编办、县人力社保局成立“密云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联审办公室”,每月对通过初审的科级干部任免事项联合审核,相互监督,并提出联审意见。四是复审。对通过联合审核的科级干部,再次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正式下发任免批复。通过“四审把关”,对科级干部的任免事项严格审核,确保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打折,履行程序不变通,杜绝“三超两乱”、违规提拔现象发生。

严明责任、违规必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明确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直接责任。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编办相关科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承担审核把关责任。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明确考察工作任务,落实考察工作职责,要求考察人员要在全面考察后,实事求是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承担考察责任。在任前公示时除公布本单位举报电话外,同时公布县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把关不严、责任不落实、造成违规提拔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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