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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重拳”整治农村党组织“小官不为”

文章来源:通州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23

通州区立足教育、惩防并举,从严从实整治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营造基层党组织“为官有为”的良好氛围。

多渠道排查“不为”症结。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牵头,抽调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组建专项调查组,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综合分析研判、考核评议等方式,深入属地各村(社区)开展摸排。另一方面,向“两代表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特约监察员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等发放“为官不为”情况调查表,并在全区所有直接面向群众的科队站所、党群服务中心及各受理窗口张贴公布举报电话80886012,鼓励广大党员群众反映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官不为”行为,经梳理汇总后交由各乡镇党委检查核实,进一步找准找实“不为”问题症结。

细分类定性“不为”表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官不为”细化为4类表现形式。一是将存在落实上级决策不到位、工作纪律不严格、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等问题的定性为“懒散官”。二是将存在履行岗位职责不主动、不能有效引领本村经济发展等问题的定性为“太平官”。三是将存在推诿扯皮、解决群众困难不及时,导致群体性事件等问题的定性为“老爷官”。四是将存在组织领导能力不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认真、村“两委”班子不和、党内生活不严肃等问题的定性为“无能官”。通过分类定性,提高问责、整改可操作性。

“下重拳”根除“不为”乱象。一方面,对存在“懒散官”和“太平官”问题的,由乡镇组织部门下发诫勉通知书并由部长进行1对1谈话,责令村(社区)支部书记立即做出检查并进行整改。3个月后组织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暂时停止工作进行脱岗锻炼,直到完全改正。另一方面,对存在“老爷官”和“无能官”现象,群众反应强烈,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屡次受到问责的,由乡镇党委按程序进行岗位调整。同时,对存在“不为”问题的村书记,一律取消所在村(社区)党支部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截至目前,共对35名群众反应强烈的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形成了基层党支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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