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两个责任”
文章来源:顺义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4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顺义区制定出台并正式下发了《顺义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十一条主体责任,包括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建立工作约谈制度等方面;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七条监督责任,包括加强对同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特别是成员的监督、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等方面。
为切实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区委要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总抓手,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下一步顺义区委将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