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出台22条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措施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海淀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12-06
针对发展党员中入口把关不严、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等现象,我区出台《海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若干措施》,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队伍。
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建立发展党员部门联审制度,联合纪监、信访、公安等多部门审查。落实《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制度,制定《预备党员告知书》,明确党员权利义务和转正程序。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人分级备案制度,为责任倒查提供依据。健全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定岗定责、离任交接制度,明确人员原则上2年内保持稳定,人员变动须向区委组织部报备,确保工作连续性。强化工作预警、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工作纪律,重点整治农村发展党员问题。
抓好党员的日常教育。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政治理论、政治教育和知识技能教育等7方面基本任务,结合区委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依托区级示党员范培训班和区委党校基层分校,每年分领域、分专题对全区党员轮训一遍。抓好重点群体,组织预备党员和新转正等党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党员接受日常教育全覆盖、有保证、见实效。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加大党员管理工作力度。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籍管理,明确停止党籍、恢复党籍情形。建立党员档案查核机制。对日常监督中出现问题的党员,明确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劝其退党和除名五种组织处置方式。针对党员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制定个性化清单,引导党员创先争优。制定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办法,明确“集中交纳党费日”,及时通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