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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朝阳区强化“三线”意识,从严从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朝阳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8-29

朝阳区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意见》有关要求,着力强化“防线、底线、红线”意识,多措并举,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一、强化任前综合研判,打牢基础防线。把对班子干部综合分析研判作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基础防线,做实做细。一是多渠道汇聚信息。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整合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察、主管工委等力量,建立干部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多途径、有侧重地搜集干部各方面信息,定期沟通交流,将各方掌握的信息进行整合,特别是把一些动态信息及时摸上来,使存在于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孤岛,联线成网,随时能够查看、分析。二是多角度分析印证。与日常掌握情况相印证,把班子干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量化信息与巡察、谈心谈话、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相互印证,把握班子干部的动态情况;与外部信息相印证,把班子成员、单位内部反映的信息与组织掌握、社会舆论等外部信息进行相互印证,深层次把握班子干部的整体状态;与全局方向相印证,把班子干部取得的实绩放在全区“大盘子”中去印证,准确评价班子干部。三是多层次分类干预。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分析研判,对干部是否带“病”做出提前预判预警,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决策参考。将处置关口前移,区分不同程度预警,开展分类干预,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对轻微问题,持续教育,帮助改进;对严重性问题,进行核实后,直接采取相应组织手段处理。特别是对于一时看不准的问题,重点关注,持续跟踪,力争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

二、强化任中审核把关,严守程序底线。坚持标准条件,从程序和环节上严格把关。一是关口前移。实行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动议环节就对于初步意向人选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深化个人有关事项及干部档案核查工作,原则上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的干部,无论提拔、重用还是交流转岗,一律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和干部档案核查。二是全面考察。综合采取民主推荐、素质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绩分析等考察方式,坚持德才兼备,丰富评价维度,注重全面考评干部能力素质,辩证分析工作业绩,突出干部“德”的考评,建立考察印证机制,将考察结果与日常掌握情况相互印证,对干部的历史变化进行趋势性评价,注意把握和分析干部的不足。充分保证考察各环节的时间,确保对综合研判出的预警信息、存疑问题进行印证、核实准确无误,力求考实考准。特别是对需要关注的干部,彻底“诊断”,做出结论,既防止“带病提拔”,又公平公正使用干部。三是严格查核。加大信访核查力度,充分发挥“12380”、举报信箱、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收集选人用人方面的举报信息,记录在案,分类核查。建立选人用人问题举报专项核查制度,对有关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直接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各主管工委组成核查工作组,进行专项调查。坚持“三个不上会”,有信访反映未查清的不上会,有疑问和线索未排除的不上会,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疑的不上会。

三、强化任后倒查追责,划定责任红线。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性检查。一是落实全程记实。建立全流程“痕迹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主要领导、主责部门、具体负责同志的责任,全面记录每个步骤每道程序,尤其是对一些重要环节重要情况详细记录,强化全程监督,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把选人用人检查纳入区委巡察重要内容,认真做好离任检查、干部档案审核、“一报告两评议”等专项工作,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举报反映多的地区、单位和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开展倒查工作,甄别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问题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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