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探索开展组织巡查 着力把考察了解班子和干部功夫下在平时
文章来源:东城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3
2014年以来,东城区委组织部制定实施《组织巡查工作暂行办法》,探索建立组织巡查长效机制,着力加强和改进班子和干部日常分析研判、考核评价和管理监督,通过组建专门巡查组深入各单位考察了解班子和干部,切实把考察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聚焦问题开展巡查,在服务大局中传导压力增添动力。组织巡查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以区委管理的处级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为工作对象,坚持问题导向,区分不同情况开展常规巡查、重点巡查或专项巡查。一是着眼强班子开展常规巡查。在每年对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结合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选取部分领导班子作为常规巡查对象,主要考察了解领导班子总体运行状况、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履职状态以及被巡查单位职能作用发挥等情况。二是着眼严管理开展重点巡查。与平时考核、任职考察、信访、巡视、审计、《干部任用条例》检查、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效衔接,对群众反映比较多、班子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巡查,客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三是着眼促发展开展专项巡查。紧紧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深入改革发展一线考察了解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履职情况,奖优惩劣,向干部传导压力、增添动力。截至目前,已先后开展了三批组织巡查工作,其中结合优化班子、强化职能对城建系统3家单位进行了常规巡查;对问题较多的2家单位进行了重点巡查;围绕核心区城市更新改造等中心任务对6个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开展了专项巡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专题调研对全区93个班子进行了一轮常规巡查。
二、深入一线广开言路,在贴近群众中全面准确掌握情况。在巡查工作方式上坚持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确定巡查重点后,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巡查组,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干部组组长或政治素质好、经验丰富、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正处级干部担任巡查组组长。主要采取“查、测、谈、访、析”五步工作法开展组织巡查。一是“查”,查阅被巡查单位“三定”方案、近年来班子工作总结、干部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及有关材料,调阅信访、巡视、审计相关资料和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相互批评意见等材料。二是“测”,根据巡查主题和内容,有针对地对被巡查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或问卷调查。三是“谈”,深入被巡查单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注重与党政“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普通干部群众及部分服务对象谈话。四是“访”,实地走访街道社区、基层单位、服务窗口以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一线。五是“析”,巡查组集体研究、综合分析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对被巡查单位做出总体评价,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形成巡查工作报告。
三、强化结果刚性运用,在综合分析中配强班子用好干部。巡查结束后,区委组织部专题听取巡查工作汇报,并注重成果运用。一是统筹做好干部调整配备。把组织巡查作为发现了解干部的重要渠道,及时把巡查中发现的综合素质好、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使用起来;对缺少必要台阶历练、能力不足或履职状态不好的干部,及时交流调整,放到合适岗位上进行培养锻炼;对于班子结构、性格气质不合理、团结协作不好的班子,要持续关注,加强经常性了解,及时约谈主要领导及相关干部,必要时对其进行调整充实。二是形成推动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建议。从机构改革、捋顺职能、人员编制以及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方面分别对区委区政府、组织部门和被巡视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并向区委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汇报,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中,根据专题调研常规巡查情况,对全区93个处级班子按照好、较好、一般、差进行“会诊”,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研究提出了优化调整的对策建议。三是做好结果反馈,强化跟踪督查。及时向被巡查单位反馈巡查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对巡查中反映出的干部问题,根据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函询、诫勉,对于反映出的领导班子问题,在进行反馈的基础上要求被巡查单位提出改进的措施,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