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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房山区出台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新办法 让显绩、潜绩和实绩有机统一

文章来源:房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06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房山区对2009年制定实施的《街道、乡镇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新办法通过完善考核内容、合理调配指标权重以及改进考核方式方法等,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重视发展速度,更要重视发展的质量、效益以及可持续性,着力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业绩的情况,积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完善考核内容,强化“科学发展”树导向。一是突出“党建责任”,强调“两手抓”。设置包括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其他工作等5个大项的考核指标,增加党建指标权重,引导各街道乡镇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例如,组织、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等三方面考核内容,在综合考评体系中的所占权重,由16.3%调整到23.4%,指标比例大幅提高。是实施“分类考核”,引导差异发展。针对街道乡镇资源禀赋和现实发展差异,将全区街道乡镇分为经济发展重点地区、经济发展培育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地区3类,有针对性地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比如,生态涵养发展地区不考核“产业发展”指标,重点考核“绿化造林”、“旅游综合收入”等“绿色”指标,且生态涵养地区资源环境指标比经济发展重点地区和经济发展培育地区分别高14分和10分。同时,各街道乡镇还可以有针对性地设置一项特色指标,目的是引导各街道乡镇把解决地区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突破口,扬长避短、差异发展。三是注重“发展质量”,防止“唯GDP考核办法一方面对经济发展指标体系进行了结构优化,适当提高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民生指标权重,另一方面设置了“食药安全”、“市政环境”、“自然灾害防御”等约束性指标,强化领导干部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积极引导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把速度与质量、当前和长远、显绩和潜绩、共性和差异、领导肯定和群众认可结合起来。

改进考核方式,突出“民意民声”更客观。一是完善“民意征集制”。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对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党风政风情况进行调查,把“两代表一委员”、普通村(居)民、驻区单位对街道、乡镇领导班子工作状况和工作成效的直接感受体现到考核结果中。二是改进“民主测评制”民主测评取消了处级班子党政主要领导互评环节,杜绝打“印象分”和“感情分”现象。同时,从2014年开始,民主测评采取网上测评,测评参与者有充足的时间发表意见,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是实行“平时考核制”。加大平时考核力度,按季度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把结果考核和过程督查结合起来,既看最终结果更看追求实绩的过程表现,二者相互印证,切实客观公正评价干部。

加强考核研判,分析“实效真绩”选贤能。一是重“一次”不唯“一次”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奖惩、调整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谈话走访、查阅比对等方式,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档案”,对于考核结果与组织部门日常掌握情况出入较大的班子和干部,进行辩证分析。区别对待考核工作中个人表现与集体决策、主观认识与客观因素、领导评价与群众感受,既重视考核结果,又不以“一次成败论英雄”。二是重“一时”不唯“一时”实行考核结果可追溯制,各指标考核单位报送的考核结果需经班子会认真分析研判,做到有理可依、数出有据,报送结果时需同时报送扣分依据备查。这就要求各指标考核单位在打分过程中要积极深入干部工作所在地,收集民意民声,重点察看创新举措、工程项目等是否有后劲、可持续、惠民生,经得起检验,以此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实效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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