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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昌平区采用“学习信号灯”思维加强干部学风建设

文章来源:昌平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03

积分不够亮“红灯”,退学处理。实行培训积分制管理,学员每个培训日初始积分设定为10分,缺勤半天扣5分,迟到、早退各扣1.5分,非课间休息时间随意吸烟、拨打电话、任意走动等各扣0.5分,其他不适宜行为酌情扣分。对一个培训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总分五分之一的学员,进行公示亮“红灯”,坚决按退学处理,取消培训资格,不予记录学时。通过实行培训积分制,近段时间举办的一系列重点班次,如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学员出勤率均达到100%,迟到早退问题解决,不守纪律现象消失,做到干部学风明显好转。

特殊情况亮“黄灯”,柔性补救。对因紧急工作需要或个人特殊原因请假的学员,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并 “一把手”签字同意。对因其他原因擅自迟到、早退的学员,当天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沟通,问明缘由,强调纪律,确保学员把学习纪律、学习要求内化于心。对因特殊情况请假1天及以上的学员,安排参加下期或同类培训补足学时,否则算作培训违纪。通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强化警示亮“黄灯”,促进广大学员更加重视培训工作,实现干部学风加快转变。

考核通过亮“绿灯”,准予评优。把学习效果、学风表现作为干部教育培训考核重要内容。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围绕培训内容随堂组织闭卷考试,充分检验培训效果;结合本职岗位和自身实际,组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对学员中有不参加考核的、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学习心得体会有抄袭或代笔的等,都按考核不合格确定。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资格亮“绿灯”,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年度考核允许评先评优;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将相关情况向干部科室通报,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参考依据,切实促进培训效果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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