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坚持“一个统领、四个融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04-19
石景山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明确了“一个统领、四个融入”工作思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落地生根,使党建工作真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红色引擎。
旗帜鲜明坚持党建统领。坚持把党建统领作为最大法宝、最大战略、最大政绩和最迫切的任务,将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区委“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年”工作部署之中,抓好顶层设计和全程把关,着力构建区委坚强领导、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区国资委党委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链条,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党建重点任务清单,明确28大项、74小项的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动党建工作任务细化、目标量化。将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国企党建工作落细落实。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履行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在国企改革中确保党建工作谋划到位,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稳步推进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进国有企业章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目前10家区属监管一级企业已全部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完善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运行机制,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明确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明确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10项主要内容,确保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把“党管干部”融入企业人才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组织选拔的主体地位,加大市场选聘力度,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方针,选优配强国企领导干部。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面推动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实现抓党建、管经营的有机统一。将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纳入全区干部培训学习体系,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国有企业干部实绩档案制度,2017年共记录实绩档案信息91条,涉及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55人,进一步强化了事业导向、实绩导向。
把党组织作用发挥融入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建设一支善于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建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党务干部队伍。强化党组织活动保障,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200元的标准核定活动经费。发挥党组织的统领和组织协调作用,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讲好国企故事。以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生产经营活动创新工作载体、搭建活动平台,深入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和“四优”党员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
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企业内控体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考核指标,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同经营业绩考核相衔接,同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钩,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抓早抓小。督促企业党组织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健全完善纪检、监事会、审计等部门联动的监督体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监督合力。健全内控体系,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培育“人人思廉、人人崇廉”的土壤,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