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234”工作法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文章来源:房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5
房山区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各类资源,实施“234”工作法,不断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一、建强“两支队伍”,保障有人管事
一是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制定出台以《关于加强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为重点的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若干意见》为主体的“1+3”系列文件,规范村党组织书记“选、用、教、管”。着力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每个村1-3人的标准认真做好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着力解决村党组织书记后继乏人问题。同时,以“示范培训+全员轮训”等方式,开展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实现全区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部轮训一遍。二是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联合区委社会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大力推进选派社区和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工作。截至目前,共选派社区党建指导员3批157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3批105名,为社会领域党建健康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算好“三笔细账”,保障有钱办事
一是区管党费。每年从区管党费中拨付32万元,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并拿出区管党费留存的50%,用于支持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费全额返还机制,拓宽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二是活动经费。按照党员年人均200元的标准,核定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同时,按照每个党代表年人均2000元的标准,落实党代表年会和活动经费。上述活动经费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每年两项合计900余万元。三是专项经费。建立在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基本报酬和正常离退职待遇,每年由区财政拨付368万元,向在职村党组织书记发放工资补贴。加大对农村、社区领域经费保障力度,由市、区两级财政拨付9335万元,建立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三、建好“四个场所”,保障有地议事
一是区域性党群活动中心。建设占地总面积800平方米的“两新”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目前,中心已组织各类活动414场次,服务党员群众11300余人次。二是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大力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分两批投入资金5.4亿余元,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以及落实配建指标、资源整合利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建设,目前全区133个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全部达标。三是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站。大力推进商务楼宇党建工作,全区已建成工作站6家,入驻非公企业940家,其中党员172名。对每个商务楼宇工作站,按照4万元标准给予补贴,主要用于改善党组织、工作站办公硬件、活动场地等。四是村级组织阵地。深入推进“智慧党建”平台建设,由区财政出资,为全区457个村和127个社区党组织安装党建视频记实系统。坚持以“四制三室两栏一报”为基本框架,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不低于90平米为基本标准,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