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三个深化”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座谈会精神
文章来源:大兴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04
大兴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从深化城乡共建、深化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深化基层工作保障入手,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座谈会精神,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深化“双百双千”城乡共建,为农村发展增添新动力。一是供需结对。深化“百家单位联百村,千名干部助千户”结对共建活动,全面了解结对村的现实需求,同时梳理区直部门的资源禀赋和结对意向,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结对服务,实现共建“家对家”变“点对点”。此外,根据“第一书记”工作实际,“第一书记”所属单位与所下派村自然结对。二是村企联建。组织引导9家经济实力强、带动作用大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参与结对共建,构建村企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科学发展的新格局。三是动态调整。在结对村的选择上,剔除一批已经取得明显共建成效的村,挑选补充一批急需“输血造血”的村,对软弱涣散村、低收入少数民族村实现结对全覆盖。
深化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为农村发展选好“带头人”。一是nbsp;“三审一定”明标准。按照“五不能、六不宜”的人选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现实表现,最终确定候选人是否符合标准。二是“两级联审”保质量。由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初审。如遇到情况不明的问题,报送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选办牵头组织区纪委、组织部、农工委、信访办、公检法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审,从源头上保障候选人质量。三是“三个承诺”严纪律。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北京市防止和查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贿选行为的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推行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三个承诺”,明确提出如违反承诺条款,承诺书将自动生效为辞职申请书,将承诺书变为“硬约束”。
深化基层工作保障,为农村发展筑牢“奠基石”。一是建立“第一书记”工作项目资金。在保障“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基础上,拟按照不低于城乡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的标准,设立“第一书记”工作项目资金,保证“第一书记”能够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建立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三级匹配”机制。在市、区两级拨付15万元农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各镇根据实际匹配相应资金,使各村专项经费年平均达到20万元。同时研究出台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定专项经费可与农村公益金统筹使用,确保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完善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对在职村干部,按照一人兼、非一人兼等情况,分类提高待遇水平,目前村级主要干部报酬年均已达5万元。对离任村党组织书记,落实“一定三有”,发放离任生活补贴。目前,已完成新增离任村党组织书记信息核实,共为1000余名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发放生活补贴5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