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以撤县设区为契机圆满完成党组清理规范工作
文章来源:延庆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14
一是规范党组名称。结合“撤县设区”工作,将符合党组设置要求的48个区管处级单位党组名称由“县”变为“区”。同时,结合撤县设区工作,下发中共延庆区委《关于规范党组设置、变更区管处级单位党组织和纪委机构名称的通知》,对党支部的名称进行变更规范。比如:撤销延庆县政府办党组、延庆县政府办党支部;设立北京市延庆区政府办党组、北京市延庆区政府办机关党支部。
二是撤销党组设置。对属于党口单位,按照规定不应设党组的区文明办、区老干部局、区新闻中心等3个单位,撤销区文明办党组、区老干部局党组,分别设立党支部;区新闻中心作为区自设机构,党组随行政机构撤销一并撤销。
三是由党委改设为党组。对不应设党委的13个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将其党委改设为党组。同时,设立相应的机关党委,并撤销其纪委,免去其纪委书记职务,设立纪检组组长。比如,将区人力社保局党委改设为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成立区人力社保局机关党委。按照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的要求,全区共消减42名党组成员。nbsp;
四是加强机关党建。优化9个党工委和2个主管部委的工作职能,要求其按照工作权限,做好本系统各单位党组织机构变更的后续相关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工作程序,选好配强所属党组织班子成员。
与撤县设区相关工作进行“打包捆绑”,清理整顿后各党组、党委、党支部的印章刻制移交、牌匾换制、红头文件换制、档案移交等已经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