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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房山区“三实三定”健全完善发展党员批复工作

文章来源:房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房山区在总结基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定量、定向、定人等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党员批复工作,为优化全区党员队伍结构,提升发展党员质量提供了制度和基础保障。

实际定量,让党员规模更适度。根据近年来全区党内统计年报实际,结合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发展阶段人员数量结构,制定全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领域。在此基础上,据各党(工)委近年来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实际,以党员队伍年龄、学历和职业为切入点,进一步明确各党(委发展不同类别员的数量要求。同时,结合全区发展党员数量规模的“大盘子”,针对部分党(工)委发展党员计划数量比往年起伏大,规模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部分山区农村支部发展党员计划中年龄大、学历低人员数量过多情况,下达硬指标和硬要求,指导各党(工)委合理调控发展规模。如,2015年,为提高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数量,批复社会工委发展党员计划26人,较去年增加8人。 

实时定向,让党员结构更合理。在客观把握发展党员数量的同时,通过年初及时开展发展党员批复工作,着重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上下功夫。结合市委组织部对全区工人、农民、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团组织推优发展党员等群体计划任务,明确全区落实市委组织部重点发展人员的比例结构。在此基础上结合基层发展需求和上报人员整体情况,将全区“总盘子”逐一下分到各党(工)委,明确提出各党(工)委年度发展党员的比例结构要求。2015年,932人发展党员计划中,发展35岁以下党员数不少于565人(60.6%),发展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数不少于605人(64.9%),发展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包含工人、农民工)党员数不少于135人(14.5%),发展农林牧渔党员数不少于230人(24.7%),发展区域化团建中推优入党党员计划14人(1.5%)。

实名定人,让党员素质更优良。选取6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和4个区直党(作为试点,探索开展发展党员实名制批复工作。要求试点单位在参加教育培训、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具体环节中,对发展对象整体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分析,严格核实发展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各阶段确定时间等信息,对拟确定的预备党员人选,实名制排序后进行上报。区委组织部对各党(工)委上报人选的年龄、身份、学历结构、现实表现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实,按先后顺序根据结构比例要求,实名制进行批复,把“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同时及时跟踪指导各党(工)委落实发展党员计划任务情况,对不按规定比例执行发展党员计划批复、盲目发展或随意更改计划的行为,通报批评相关基层党组织和具体负责人;对未按规定完成发展计划的,及时收回《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在下一年度批复中等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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