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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十项举措助力京津冀人才工作协同发展
文章来源:北京组工网    作者:海淀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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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海淀区与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才发展对接合作,两地党委组织部门在深入调研、反复研讨的基础上,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秦两地人才工作合作的意见》,努力为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共同发展提供强劲人才支撑。《意见》着眼两地优势互补、人才互动,在人才政策对接、培养引进、交流合作、科技创新、园区共建、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提出7项具体任务和3项保障措施。

7项具体任务包括:一是建立两地党政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选派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干部开展双向挂职交流或学习锻炼,切实增强海秦两地干部对双方发展定位、资源禀赋、产业政策、服务措施等方面的了解,为两地加强资源对接、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开展全方位合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建立人才发展需求与空间资源对接机制,依托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充分利用“442”利益分享机制,促进一批创业领军人才携产业辐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在秦皇岛市落地,进一步形成“创业研发在海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秦皇岛”的合作模式;三是建立人才与项目的联合支持机制,针对双方共同支持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重点从人才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实现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四是建立海秦人才工作联盟,围绕两地重点产业,依托海淀区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秦皇岛市博士专家联谊会等机构,成立跨区域产业人才联盟,进一步整合同一产业内上下游企业人才资源,促进跨区域产业人才合作,为产业链布局和上下游企业深入合作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五是建立央地人才合作机制,发挥海淀区央属高校科研院所众多、央属高端人才资源丰富优势,依托海淀区各类央地人才合作平台和项目,促进央属人才资源在海秦两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六是建立两地干部培训、人才培养、专家休养的合作模式七是加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人才交流合作

3项保障措施包括: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两地组织部(人才办)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日常沟通协商;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从两地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相关工作预算,保障有关人才合作项目有效实施;三是强化督导推进,两地组织部(人才办)及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调研督导,及时解决难点瓶颈问题,全力推动两地人才交流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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